祿豐縣永興紙業有限公司廢紙采購申報制度
1. 廢紙采購嚴格執行申報制度,到貨按申報時的單價進行結算,未進行申報的供應商按過磅的實時價格進行結算。申報的優先下貨,未申報的推遲下貨且公司有權拒收。
2. 供應商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向廢紙主管申報發貨數量和價格,在廢紙主管回復“同意申報”信息后才算申報成功。其他形式的申報均為無效申報。(示例,申報微信內容“郭XX申報一車25噸,價格2600元/噸標準價黃紙”,主管回復“同意申報”。)
3. 供應商申報后,必須三天內發貨到廠。期間如遇到掉價的,超過3天發貨取消其申報。期間如遇到漲價的,超時不發貨必須補足差價。(如申報價2700元/噸,三天后漲到2800元/噸卻不發貨的,扣除供應商100元/噸的差價。)
4. 正常申報的時間為:早上8:00-下午5:00。超過正常申報時間的均視為無效。
5. 申報多車價格不一致的,到貨車輛按申報先后順序價格開單,特殊情況的除外。
6. 申報車輛的噸位默認為供應商一般發貨噸位,如實際噸位與一般發貨噸位不一致的必須補足。
7. 廢紙申報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祿豐縣永興紙業有限公司所有。
申報聯系方式:蔡師15887520014
申報微信號:15887520014
祿豐縣永興紙業有限公司
2018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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